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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:加快新能源乘用车、微卡、轻卡、皮卡等适销车型下乡

发布时间:2024-06-14

来源: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

6月11日,山东省工信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明确:加快新能源乘用车、微卡、轻卡、皮卡等适销车型下乡。

(一)提升新能源汽车供给能力。不断做优做强新能源乘用车龙头企业,推动省内骨干企业加大新车型研发力度,带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提升;加快提升新能源载货汽车市场竞争力,加快发展载货微面、中大面等新能源汽车,推动企业生产更多农村适销车型,做优做强新能源轻卡、微卡品牌,推动省内重点企业对标国内畅销产品,打造一批优势品牌。

(二)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。积极创建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,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,打造山东省农村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“乡乡全覆盖”样板。推动充电网络向乡镇、农村地区有序延伸,在乡镇机关、供电所、商业建筑、交通枢纽场站、公共停车场、物流基地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,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。

(三)丰富新能源汽车下乡形式。鼓励协会等行业组织积极参与汽车工业展览会、齐鲁车展等具备较大影响力的展会活动,开辟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区,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推广力度。加强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沟通联络,争取更多新车型在活动中发布,不断满足消费者购置需求,提升用户满意度、体验感。

 (四)完善销售服务网络。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通过长期租赁、联营线路、共建共营等方式,开展经营模式创新,完善销售服务网络,布局乡镇二级经销商,设立多品牌联合的营业网点和体验中心,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,定期开展维修售后服务下乡活动,提供应急救援、试乘试驾等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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